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太发改发[2017]3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投资额约为300万元。招标人为太白县咀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滑雪场西路-塘口村。
2.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1042米。主要完成沿线的绿化工程、河道治理工程。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分为1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须具有绿化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备案登记表为准)。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