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4台成套焙烧炉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360220170706-000-00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兰州石化招标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 其他
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4台成套焙烧炉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ZSH-ZB2017SB-030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设计部门也出具了4台成套焙烧炉的询价书,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设备名称:成套焙烧炉 4台。
2.2、技术要求:详见设计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
2.3、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
2.4、交货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
2.5、供货周期:2018年3月31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货款、17%增值税、运杂费等)。
2.7、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30%预付款(现金汇票),买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卖方须在15日内提供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并且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90天内付合同总价的60%,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等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付质量保证金。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物资的设计、加工制造及售后服务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十年内在国内外直径≥2000mm、长度≥10000mm的供货业绩;在催化裂化催化剂行业至少有一台成功应用业绩(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应急供货的能力。
3.6、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9、投标人应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 月 7 日上午8:30 至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午17:0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