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城市复建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编号:GX17513077)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公示期: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介
1、项目名称:金沙洲项目媒介代理服务
2、项目编号:GX17513077
3、数量:1项,本次招标共确定1家中标单位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招标内容:金沙洲项目媒介代理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的相关内容)
6、关于投标报价:投标人需按附件5《金沙洲项目媒介代理报价清单》进行折扣报价,中标后将以不高于《金沙洲项目媒介代理媒介代理报价清单》上的折扣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需包括以下之一:广告业、发布或代理广告等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若营业执照中不能体现所需经营范围,需提供相关客观材料证明符合所需经营范围(如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打印页等)。)
3、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投标人自查并提供说明,格式自定);
4、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按招标文件附件2格式提供);
5、具有由投标人住所地所属检察机关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