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法函[2017]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眉发改(2017)比选备字14号 。
2.项目概况
2.2建设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蟆颐村
2.3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14246平方米。其中:建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用房8285.98平方米、警-察管教室2611.88平方米,功能用房2900.99平方米,附属用房447.15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年10月
2.5项目总投资: 5129.00 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5129.00 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 房屋建筑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