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三亚市海棠湾湾坡片区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已由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以三服园管委[2016]4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市海棠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09975.88㎡(合164.96亩),总建筑面积为80941.0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6983.11㎡,地下建筑面积为3957.11㎡。容积率0.7,建筑密度34.26%,绿地率40.1%,可安置住房420户。建设内容包括:居住建筑70173.58㎡(含低层住宅建筑面积57786.00㎡、公寓建筑面积12387.85㎡);公建配套建筑6809.26㎡(含幼儿园建筑面积2157.12㎡、变电站建筑面积290.36㎡、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60㎡、戏台建筑面积216.44㎡、其他共建配套建筑面积4085.34㎡);地下建筑面积3957.9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物业管理用房、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便民服务厅、社区门诊、老人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垃圾收集点、商业配套、生活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室外运动场、道路、给排水、供电、燃气、通讯、绿化等工程。
2.3监理服务费:控制价2619000.00元(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2.4监理服务期:有效工期530日历天加质量保修期。
2.5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备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3.2项目总监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3信誉要求:2014年至今无住建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我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
3.4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提供2014至2016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在2014年以后的以成立年限为准);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