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岑溪市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购买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和城市照明设施管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购买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和城市照明设施管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C(CX)2017020GC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购买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和城市照明设施管护服务主要内容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人员工资和购买道路照明设施及维护。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和城市照明设施管护服务的服务时间为5年
中标方必须接纳53名城管协管员,且工资不能低于岑溪市现有标准
四、采购项目一年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捌万壹仟贰佰捌拾壹元捌角贰分(¥12281281.82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等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7 月 5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7 月 12 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