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沈海高速杭州湾大道桥下空间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经投〔2017〕62号,招标人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沈海高速杭州湾大道桥下空间;
项目规模及概况:改造总面积约35032平方米,其中东区10024.12平方米,西区25007.88平方米 ,建安造价约1060万。东区因杭州湾大道施工占用建设用地作为临时指挥部,其开工时间延后。
计划工期:东区90日历天,西区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原有场地内原有道路破除及外运,场地整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铺装,花坛,园路,景观照明,土方回填及造型、绿化苗木种植及养护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已列入宁波杭州湾新区2016-2017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新区大型项目)名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安全员1名,园林绿化类质量员、园林绿化类施工员各1名,技术负责人1名【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