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2017-2019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库已经建成,现补充入库1个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2017-2019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补充入库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2017-2019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补充入库;
2.采购编号: JXX-CG-GK-2017-02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采购预算:
4.1采购内容:绩溪县2017-2019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补充入库,在现有服务供应商库基础上,补充入库1个供应商。
4.2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两年。
4.3采购预算:根据实际维修数量确定。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具备小型车辆维修资质),且投标人地址和维修场地应在绩溪县境内;
(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