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新仓镇芦湾村美丽乡村环境提升(绿化)建设工程已由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仓镇分中心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仓镇芦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仓镇芦湾村庆丰社区;新建风景线入口节点、新建时光丛林节点配套种植树灌木158株及色块绿化面积3731平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范围同上述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38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嘉兴市园林项目主管。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经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