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蒙东电力公司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7年7月)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 全称 |
不良行为描述 |
处理 措施 |
处理 范围 |
处理依据 |
1 |
辽宁中兴线缆有限公司 |
该供应商供应赤峰公司的低压电力电缆在国网专项抽检中发现铠装层钢带最薄厚度、外护套最薄处厚度、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抗张强度和导体直流电阻不合格。 |
2017年7月10日-2017年9月10日在国网蒙东公司实施招标的电力电缆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在此期间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
电力电缆 |
按照《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因主要技术参数检测不合格造成批量退、换货的, 暂停中标资格2 个月。 |
2 |
上海博纳杰陈电器有限公司 |
该供应商供应赤峰公司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在国网专项抽检中发现短路耐受能力不合格。 |
2017年7月10日-2017年9月10日在国网蒙东公司实施招标的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中暂停中标资格,在此期间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
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 |
按照《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因因主要技术参数检测不合格造成批量退、换货的, 暂停中标资格 2 个月。 |
3 |
建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供应呼伦贝尔公司架空绝缘导线,因供应商重视程度不够、未预先备货、产能不足等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期供货,平均延迟交货达35日以上,对2017年满洲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等12个农网工程施工进度及项目里程碑计划造成严重影响。 |
2017年7月10日-2017年12月10日在国网蒙东公司实施招标的架空绝缘导线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在此期间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
架空绝缘导线 |
按照《细则》第十九条第五款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被 2 个及以上业主单位投诉的,或对工程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 暂停中标资格 4 个月。 |
4 |
河北恒源线缆有限公司 |
供应的架空绝缘导线经抽检绝缘热延伸试验不合格。涉及2家业主单位209.84千米架空绝缘导线批量换货。 |
2017年7月10日-2017年9月10日在国网蒙东公司实施招标的架空绝缘导线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在此期间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
架空绝缘导线 |
按照《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因因主要技术参数检测不合格造成批量退、换货的, 暂停中标资格 2 个月。 |
5 |
赤峰安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与其他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赤峰安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 |
2016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0日在蒙东公司招标活动中取消中标资格。 |
所有招标类别 |
按照《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取消中标资格3年。 |
6 |
赤峰国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与其他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赤峰国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 |
2016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0日在蒙东公司招标活动中取消中标资格。 |
所有招标类别 |
按照《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取消中标资格3年。 |
7 |
扬州金陵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与其他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扬州金陵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 |
2016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0日在蒙东公司招标活动中取消中标资格。 |
所有招标类别 |
按照《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取消中标资格3年。 |
8 |
扬州顺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与其他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扬州顺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 |
2016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0日在蒙东公司招标活动中取消中标资格。 |
所有招标类别 |
按照《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取消中标资格3年。 |
9 |
山东卓力电器有限公司 |
在参与国网蒙东公司2015年第三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涉嫌造假,违反了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扰乱了招投标工作环境。 |
自2015年6月10日-2017年6月10日,在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取消该供应商所有物资品类中标资格 |
所有物资品类 |
依据《细则》(物资/4)249-2015)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的,取消中标资格2年。 |
10 |
辽宁宝林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宝林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给国网蒙东赤峰供电公司赤峰松山北城区松一街以北新建10千伏线路工程电力电缆,数量 101.75 KM,由于公司面临重组,履约能力不足,不能按照合同交货期2015年12月16日及时供货,并以公司法人出国为由,不能签订授权委托书,拒绝参加我公司组织的约谈会议,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
自2016年1月8日-2016年7月8日,在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取消该供应商所有物资品类中标资格6个月。该供应商未提交整改验收申请,处理延期。 |
电力电缆 |
依据《细则》延期处理。 |
11 |
赤峰市华瑞商贸有限公司 |
该供应商未履行合同,以市场价格上浮过大为由拒绝供货。 |
2016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0日在蒙东公司招标活动中取消中标资格 |
所有物资品类 |
依据《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 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2 年。 |
2017年7月6日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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