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东方市工业一横路和疏港中路道路绿化改造工程(工业一横路标段)已由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东发政投〔 2017 〕 9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园区内工业一横路。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业一横路道路全长 1760 米,本次绿化主要是对沿路绿化带与沿路项目间的空地进行绿化及绿化灌溉工程建设。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绿化、园建工程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中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工程师(不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7 月 04 日至 2017 年 0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