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饶阳县新城区纵五路(北侧)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核字【2017】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饶阳县新城区纵五路(北侧)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饶阳县新城区纵五路北侧
3、建设内容:便道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工 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
3、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犯罪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携带资料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