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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草珠海市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广东烟草珠海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广东烟草珠海市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受广东烟草珠海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广东烟草珠海市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谈判编号:GDJZ2017-F016W)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的名称、内容、地址、资金规模、完工期
1.项目名称:广东烟草珠海市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2.项目内容:选定提供企业年金服务的受托管理人,并选定与受托管理人同属一保险集团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担任本项目的投资管理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企业年金现有资金规模:人民币贰仟陆佰贰拾万元整(¥2620.00万元),每月缴纳约26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额为准。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评估,上年度结束后经评估合格,可延续下年度服务,否则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并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资格类型含受托人或法人受托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正本提供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接受总公司或其注册地在珠海市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不允许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凡不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为同一人的、或珠海市外的不同投标人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珠海市外的投标人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为同一人的,也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珠海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为准。
2、只有在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4、参与投保的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 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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