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永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绿化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招[2017] 1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永州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绿化工程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15051元;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自筹。
2.4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
2.5招标范围:永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绿化工程(含儿童福利大楼入口绿化),内容包括:栽植乔木桂花、罗汉松、柚子树、杨梅、乐昌含笑、银杏、二乔玉兰等;栽植地被植物春鹃、八角金盘、金森女贞、红叶石楠;铺种草皮等。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工期、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
工期要求:20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8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的规定实施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施工;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能查询到该单位的相关信息,否则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3.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者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最低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或绿化工、花卉工)1人,证书或证件要求在有效期内。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应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且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经询标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应提交本单位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购买了2017年1月1日以来的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由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不合格投标处理。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15家(含15家)时,先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15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直接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 26 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