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厂内运输设备导入项目(招标编号:0692-176B03320331 ) 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货物及相关服务: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子包1 1 集装箱正面吊运 1
子包2 1 2吨 电动平衡重叉车 5
2 3吨 电动平衡重叉车
3 2吨 叉车备用电池 3
4 3吨 叉车备用电池 2
5 3吨 室内电动牵引车 11
6 牵引车备用电池 4
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的深化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含保险)、安装、调试的交钥匙工程,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等。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设备和服务进行投标。)
实施地点: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区工业大道西三路。
交货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设备到厂上牌时间2个月;合同生效后,供方按需方要求按实际需求日期交货。
2.? 合格的投标人
子包1: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或以上;
2)? 投标人必须拥有10年及以上投标设备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取得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需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国内销量累计大于20台的业绩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在新疆自治区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且有投标设备正在新疆使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报名,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子包2: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合法经营权,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
2) 投标人必须拥有10年及以上投标设备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取得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需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汽车行业同类招标设备累计200台以上的业绩列表;
4) 投标人必须在新疆自治区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证明材料;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7月27日9:3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