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如东县丰利镇2017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三标段 已由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以东交农[20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东县丰利镇
2.2 工程规模:三标段造价约274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6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7 其它要求: 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