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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局“2017年度电力机车配件第四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电力机车配件第四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电力机车配件第四批采购
二、项目编号:XJ-JW20170704
三、询价物资清单: (详见附件《询价物资一览表》)
四、供货要求及说明:
1.交货地
2.交货时间:现货。以郑州铁路局各机务段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及时送货到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根据生产任务需要按郑州铁路局各机务段  要求多批次供货。安排生产、送货前与郑州铁路局各机务段  确认所需数量、规格型号、到站地点。
4.付款方式:
4.1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2使用单位(郑州铁路局各机务段)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5. 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五、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同时,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生产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需具有该物资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属于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内的物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8.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满足国家铁路局、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提供产品生产资质、审查证明等相关资料。
9.投标人须具有该产品近三年内铁路行业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10.该产品须具有相当与铁路局专业处室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运行使用证明。
1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投标产品的2014年至2016年间的报关单等报关材料(进口产品)。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12.中标商在接到用户反映信息时,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回应,48小时内到达用户所在地进行处理。
13.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验收目录范围内的投标物资交货时须附有铁路验收机构开具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电务车载设备竣工移交记录。
14.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需附声明);
注:供应商要求中1-5、7-12项为选择项,6、13、14项为必备项。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特别注意每包件对第1、第2项的选择。
六、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
1.1请于2017年7月1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16:00之前,填写“询价报名表”(详见附件),传真或递交到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表至邮箱ZZTLJ_ZHCGK@126.COM。
1.2请于2017年7月19日(法定休息日除外)16:00之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交货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并将电子报价信息复制到U盘里,以特快专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达至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逾期未送达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
(1)报价单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的生产资质证明、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报价产品服务承诺;(4)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的U盘。
U盘里只能有一个报价文件(报价单须为Excel电子表),文件名命名格式:XJ-JW20170704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格式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和内容,对所列物资有选择地进行整包件(相同的包件号为一个整包件)报价,电子版不能删除和更改表中所列物资的任何内容(包括横项、列项、包件号、包件名以及文件格式等),没有选择的包件不用删除,留在表中原位置即可,对选择的报价包件不能有漏报项。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一项报价物资应指明所需资质对应的页码,未指明页码的,不排除因找不到相应资质而导致无效报价的可能性。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 采购招标所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单后,即视为报价供应商报价单中所列物资明细已同郑州铁路局各机务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联系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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