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医院灯光音响设备及空调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7-07-07
招标编号: HBT-17170275-17196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武汉市东湖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1万元
受武汉市东湖医院的委托,对其武汉市东湖医院灯光音响设备及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HBT-17170275-17196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湖医院灯光音响设备及空调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1.23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 灯光音响设备
(3)类别: 货物
(4)用途: 办公
(5)数量:1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采购预算:23万元
(8)期限(工期):30天。
(9)质保期:1
(10)其他: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 空调
(3)类别: 货物
(4)用途: 办公
(5)数量:1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采购预算:18.23万元
(8)期限(工期):。
(9)质保期:八年或以上
(10)其他:
2.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主要指音响系统、灯光系统、触摸一体机、投影机四个授权。
2.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提供相应证明
4.投标人所投触摸一体机具有智慧电子教育人机互动工具系统、商业工具优化展示信息发布系统、MES制造执行系统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加盖厂家公章。
5.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在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的现状与需求,确保所投设备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踏勘完成后,办理踏勘确认手续,由采购人出具盖章确认的踏勘确认书。供应商应将该确认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第(2)包:
1.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如不是自己生产或承担的,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及制造商售后授权相关文件。
2.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通过IS0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0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必须入选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固定合法售后服务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能满足本项目货物安装及存放的要求,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并提供公司注册地近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6.供应商须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公司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07-07 至2017-07-12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