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17年防盗门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2017-07-07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17年防盗门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17年防盗门采购项目(NMGTTCF2017-HW004),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
拟采购防盗门(含电控锁)供货及安装,约120套。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有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比选申请人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在人民币20万及以上(以上资金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2.3比选申请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复印件)。
2.4比选申请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至今防盗门供货业绩1份(提供清晰完整的合同关键页、合同附件页的扫描件。合同关键页为合同金额、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须附订单)。
2.5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6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在供货、施工、服务中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7不接受联合体,中选后不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比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8日至2017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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