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2017年第四次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电力电缆招标公告
2017-07-07
招标编号:0711-17OTL01011084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合同包 |
|
个数 |
包号 |
||
0711-17OTL01011084 |
220kV电力电缆系统 |
3 |
1-3 |
110(66)kV电力电缆 |
55 |
4-58 |
|
35kV电力电缆 |
14 |
59-72 |
|
海底电缆 |
4 |
73-7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2017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须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8)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电力电缆及附件 |
|||||||||
目号 |
货物名称 |
条件 |
2012年-2016年供货业绩要求 |
试验报告 |
认证证书 |
许可 证件 |
条件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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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0 kV 系统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 |
①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 |
ISO9000 |
无 |
条件1 输变电工程适用 |
|
条件2 |
10 km |
①电缆预鉴定试验 ②附件预鉴定试验 ③电缆系统型式试验 ④系统型式试验报告中导体截面大于等于招标产品 |
ISO9000 |
无 |
|||||
(2) |
500 kV 系统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投运 2 km |
①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 |
ISO9000 |
无 |
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适用 |
|
(3) |
330 kV |
条件1 |
电压等级高于或等同招标产品 |
/ |
①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 |
ISO9000 |
无 |
条件1 |
|
条件2 |
5 km |
①电缆预鉴定试验 ②附件预鉴定试验 ③电缆系统型式试验 ④系统型式试验报告中导体截面大于等于招标产品 |
ISO9000 |
无 |
|||||
(4) |
220 kV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 |
①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 |
ISO9000 |
无 |
条件1 |
|
条件2 |
20 km |
①电缆预鉴定试验 ②附件预鉴定试验 ③电缆系统型式试验 ④系统型式试验报告中导体截面大于等于招标产品 |
ISO9000 |
无 |
|||||
(5) |
110(66)kV电力电缆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100 km |
①型式试验 |
ISO90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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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0(66)kV电缆附件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200 套 |
①型式试验 |
ISO9000 |
无 |
||
(7) |
35 kV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200 km |
①型式试验 |
ISO9000 |
有 |
试验报告三芯可覆盖单芯 |
|
(8) |
35 kV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36套 |
①型式试验 |
ISO9000 |
无 |
试验报告三芯可覆盖单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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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00 kV |
条件1 |
220kV单相聚乙烯绝缘海底电缆 |
20 km |
①500kV海底电缆系统型式试验 |
ISO9000 |
无 |
备注8 备注9 |
|
(10) |
220 kV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 |
①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 |
ISO9000 |
无 |
备注8 备注9 |
|
(11) |
110 kV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30 km |
①型式试验 |
ISO9000 |
无 |
试验报告三芯可覆盖单芯 |
|
(12) |
35 kV及以下海底电缆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50 km |
①型式试验 |
ISO9000 |
无 |
试验报告三芯可覆盖单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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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0 kV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30 km |
①系统型式试验 |
ISO90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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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20 kV |
条件1 |
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 |
①系统型式试验 |
ISO90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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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电缆系统招标接受电力电缆或者电缆附件或者电力电缆系统制造商投标,电力电缆和电缆附件均须为境内制造;其中,330千伏及以上电力电缆境内制造并配套隶属企业集团电缆附件,或者其技术合作伙伴电缆附件,其电缆附件视同境内制造。 备注2:电缆和电缆附件为相同配合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备注3:电缆系统是指电缆本体、电缆接头、电缆终端头组成的完整电缆系统(具体项目不含接头的除外)。 备注4:330kV电缆系统投标产品的电压等级应与所提供的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报告、电缆系统型式试验报告、电缆系统预鉴定扩展试验报告中电缆系统的电压等级相同。 备注5:220kV及以上电缆系统,针对条件1,如投标产品为电缆A配套附件B,应提供电缆A配套附件B的系统预鉴定试验报告、电缆A配套附件B的系统型式试验报告。针对条件2,如投标产品为电缆A配套附件B,应提供电缆A的预鉴定试验报告(可配套其他附件)、附件B的预鉴定试验报告(可配套其他电缆)、电缆A配套附件B的系统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电缆A配套附件B的相应业绩。 备注6: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且生产许可证中认定的产品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 备注7:对于35kV可插拔式户内终端(可分离连接器)的试验报告, 投标文件内提供与招标产品相同结构型式的型式试验报告即可。 备注8:对于500kV、220kV海缆系统,投标人未取得投标产品系统预鉴定试验报告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在投产前提供合格的海缆系统预鉴定试验报告。 备注9:提供海缆码头1400吨经营许可证或者海缆1400吨装船业绩。 备注10:35kV电缆附件(800mm2导体截面),投标人未取得投标产品同规格型式试验报告的,应具有35kV电缆附件(630mm2导体截面)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在供货前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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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