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管道局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水平定向钻机租赁服务商准入
项目编号 2017-0028357-GDJ-0000645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管道工程建设施工中,水平定向钻穿越施工工艺需要的水平定向钻机租赁服务。
序号 标包 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 预计数量 1 A 钻机租赁 50吨≤X<90吨 2台 2 B 钻机租赁 90吨≤X<150吨 2台 3 C 钻机租赁 150吨≤X<250吨 2台 4 D 钻机租赁 250吨≤X<350吨 2台 5 E 钻机租赁 350吨≤X<450吨 1台 6 钻机租赁 450吨(含)及以上 1台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运营的具有设备租赁经营范围的厂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年检过的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个人投标行为。 (4)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鉴于租赁设备为特殊设备,只允许租赁厂商与设备制造商联合进行投标,以保证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3.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设备租赁业绩和履约记录,并在设备性能、人员员技能、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3.5要求投标方具有三年及以上从事此项工作的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3.6租赁的水平定向钻机必须在现场根据施工内容不限时进行施工作业,按照招标方要求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下的工作。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0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