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大修材料采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ACG2017-A-209
一、招标条件
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大修材料采购采购项目已由薛供生【2017】15号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应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大修材料采购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
4.资金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已落实)
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55.3080万元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货物的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最新发布的《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7.允许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投标报名及须提供的资料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