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贵州省雷山县丹江河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已由雷山县人民政府以雷府专议【2017】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雷山县河道管理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点:雷山县
2.2项目概况:贵州省雷山县丹江河治理工程,项目所在长江流域巴拉河,现状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要求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河道治理长度约为8.5公里。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工程建设后续服务工作、配合工程验收工作。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
3.4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设计周期要求
本工程各阶段设计周期为: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7月7日9:00时至2017年7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