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同编号: BRR17-SX-ZB-34)
受山西省化工设计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150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汽轮发电站汽轮机、发电机采购(以下简称“货物”)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对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山西省化工设计院
项目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抽汽凝汽式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说明:
3.1交验方式: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办理;
3.2交货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3.3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资格的相应投标设备的制造企业,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性能稳定,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
4.2所投设备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3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法律纠纷事件;
4.4投标的单位须通过检察-院不良行为档案申请查询。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资料要求: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02﹕30至05﹕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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