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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外供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外供电工程已经濮发改城市【2016】592号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作

 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外供电工程已经濮发改城市【2016】592号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的招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外供电工程设计;
2、项目概况: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位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都路西段路南,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西,其中厂外供电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供电采用双回路,电压为10kv,主电源从教10#Ⅳ黄河线皇甫段2#环网柜出线;备用电源从Ⅱ化工线中段2#杆下线,进出线路敷设方式建议采用电缆沟敷设。
3、工程地址:濮阳市境内;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
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批复等、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4、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交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投标人须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开具内容需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企业类似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由法人本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并提供“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开标时携带材料及投标文件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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