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南充市清泉坝排涝及水系工程(景观工程一期)桥梁桩基检测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15]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15]4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充市清泉坝排涝及水系工程(景观工程一期)桥梁桩基检测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
3、项目建设规模:详见《南充市清泉坝排涝及水系工程(景观工程一期)桥梁桩基检测方案》。
4、计划工期:以合同双方协商为准。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中约定的全部内容(发包方要求增减的内容除外)。
6、标段划分:检测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并且本次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以内,具备省级及以上的建设或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具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计量认证参数附表具有反射波法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及钻芯法检测桩身完整性,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及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在南充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已进行资质备案。
3.3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