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更新电子皮带秤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0627-17Z2050951
2.服务周期: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工期:5个日历天;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
3.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4.招标内容:更新电子皮带秤2台。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型 平面图号 工位位置 流量(kg/h) 规格参数 数量
(台)
1 电子皮带秤 控制秤 六千加料前 皮带宽度B=1400 mm; 1
2 电子皮带秤 控制秤 六千叶丝主秤 皮带宽度B=1200 mm; 1
利用现有设备空间,安装调试新设备。原有混丝配比为一拖四控制系统,更新叶丝主秤后,实现本机独立控制,还需对原一拖四系统各设备进行整体集成调试,完成必要的优化升级、维修保养等,要求总体性能、数据采集、信号传输、通讯接口等满足生产要求。
5.最高投标限价:340000元,投标报价(含17%增值税)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对本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近二年(2015年6月1日至今),在检查机关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无行贿犯罪的记录。
7.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二年(2015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3.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