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第四师伊宁市山东路-可克达拉市(66团、68团)-省道S213线公路已由兵交发[2016]15号文批准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四师伊宁市山东路-可克达拉市(66团、68团)-省道S213线;
招标范围:第四师伊宁市山东路-可克达拉市(66团、68团)-省道S213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公路等级为新建一级公路,公路全长:36.0KM。
标段划分:交通安全设施标段整体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内在新疆公路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的规定完成备案,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须提供2016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不包含2016年取得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