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温县纬四路东延(南五米)工程、和谐东路机动车道工程、纵六路机动车道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县纬四路东延(南五米)工程、和谐东路机动车道工程、纵六路机动车道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 182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7】158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内容:温县纬四路东延(南五米)工程、和谐东路机动车道工程、纵六路机动车道工程全过程监理。
5、计划工期:3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开具时间从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7月 11日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