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白沙县七坊镇高石新村市政道路工程已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白发改审批〔 2017 〕 206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白沙县七坊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道路全长为 213.16 米,按城市支路标准修建;设计横断面: 4m (人行道) +7.0 m (车行道) +4m (人行道) =15m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含绿化)、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含绿化)、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7 日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8 : 30 时至 12 : 00 时,下午 14 : 30 时至 17 :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