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2017年鼎湖区创文城区主次干道修缮工程监理已由肇庆市鼎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肇鼎发改[2017]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通过融资渠道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鼎湖区创文城区主次干道修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鼎湖区三个镇区内,分别为坑口镇、桂城镇和广利镇。
2.工程规模及内容:修复破损路面约161240平方米,加铺5cm厚沥青共约260000平方米,路面硬底化150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34500平方米,行道树930株,路灯200支;
3.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6337.15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天)
E4412000001000533001001 2017年鼎湖区创文城区主次干道修缮工程监理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服务与工程竣工结算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1011503.45 90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①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已办理肇庆市投标信息登记企业。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的前三年,若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从企业成立之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可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开具)(原件开标时交招标人,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
四、投标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0时00分至2017年07月13日 23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