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4×300MW燃煤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自然循环、单炉膛П型紧身封闭布置汽包炉,燃用烟煤,平衡通风,固态出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四台机组分别于2000年、2001年及2003年建成投产发电。
每台机组尾部依次配备两台SCR反应器、两台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一座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塔。每台机组配置两台上海鼓风机厂生产的SAF28-16-1型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一台上海鼓风机厂生产的RAF40-19-1型动叶可调轴流式增压风机。目前,机组NOx排放浓度小于100mg/m3,SO2排放浓度小于200mg/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m3。
改造后出口NOx排放浓度不高于45mg/ m3,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m3,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本次改造采用单塔改造方案,采取更换现吸收塔塔内所有喷淋层及喷嘴,增高塔身,抬升浆池,新增一层喷淋层及浆液循环泵,新增合金持液层或托盘等相关技术对吸收塔进行改造;将原吸收塔除雾器更换为新型高效除雾器、增加烟道除雾器;更换氧化风机及氧化风管等。 设计更换吸收塔进、出口烟道为圆形钢制防腐烟道。包含本期石灰石制浆供浆系统、滤液水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等及相应电气、控制系统的维护改造等。
1.2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包括:一期4×300MW机组超低排放脱硫改造的设计、安装、施工、调试,试验等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工期要求
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应具有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新建或改造10台及以上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8日9:00起至2017年7月14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7元/套。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