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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17年主次街路道路、路灯维修改造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编号:20170705G0205一、招标条件本吉林市2017年主次街路道路、路灯维修改造二期工程已由吉林市城建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发文批准建

 编号:20170705G0205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2017年主次街路道路、路灯维修改造二期工程已由吉林市城建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发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道路基础补强,增加排水设施,重新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划分:
施工一标段:龙北路、郑州路道路维修工程一标段;
施工二标段:龙北路、郑州路道路维修工程二标段;
施工三标段:重庆路道路改造工程;
监理一标段:针对施工一、二标段的监理;
监理二标段:针对施工三标段的监理。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
2.4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2017年8月5日-2017年9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按照吉建管〔2016〕13号文件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均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内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各标段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施工及监理标段投标(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重复),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9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10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证明。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16时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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