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玉溪段)工程机电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元江至蔓耗(玉溪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7】16号)批复,项目业主为玉溪市元蔓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PPP模式),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玉溪市元蔓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K96+700)位于元江县水塘村附近,与现状昆磨高速(G8511)相接,向北接S35永金高速(新平段);止点(K135+561.441)位于元江县与红河州红河县交界的南处河附近,接元蔓高速(红河段)起点。主线全长38.87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元江北立交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0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那诺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项目批复概算投资555205.8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37367.58万元)。
1.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主要工程内容为沿线房屋建筑设施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上述工程包括收费(收费站综合管理用房、收费站雨棚)、管养(隧道变电所和管理所、监控分中心、养护工区)、服务(服务区、停车区)、路政执法设施等沿线房屋建筑设施(含土建、水电、安装、内外装饰、消防、室外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的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及上述工程可能发生的变更和因施工上述工程所必须完成的其他附属工作的监理。
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招标人设置,下设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若投标人中标,将负责组建相应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本次招标仅对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进行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标段号 起讫桩号 综合里程
(km) 招标范围
FJJL K96+120~K135+561.44
(含联络线、立交区) 39.445 沿线房屋建筑设施包括收费(收费站综合管理用房、收费站雨棚)、管养(隧道变电所和管理所、监控分中心、养护工区)、服务(服务区、停车区)、路政执法设施等沿线房屋建筑设施(含土建、水电、安装、内外装饰、消防、室外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的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及上述工程可能发生的变更和因施工上述工程所必须完成的其他附属工作的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资格要求为: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所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投标人,按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最多可获得共计1个标段的投标资格。满足上述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
2.4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明示其关联关系,凡没有明示的,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2)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3)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其两个以上法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 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