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受稷山县交通运输局道路管理总站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仁线(大佛寺-转盘)及管裴线(南吴口-太宁)罩面工程;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0722403
2.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共设两包,其中,一包为稷仁线(大佛寺-转盘)19550㎡罩面工程;二包为管裴线(南吴口-太宁)37700㎡罩面工程;
(2)计划工期:10日历天;
(3)采购预算价:435100元,其中一包采购预算价为148580元,二包采购预算价为28652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6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12日18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