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TLZB-F-2017-138
2、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约312万元/年
4、服务外包内容: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17个片区148个植烟村烟叶生产及烟叶收购各环节业务的服务
5、服务期限:三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合格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营业执照具有劳务业务外包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守法经营、无不诚信行为;三年以内无违法违纪行为、不良社会记录;未受过各种处罚;无弄虚作假、串通舞弊、泄露秘密的行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没有被洛阳市烟草公司列入黑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 7 月10日至2017年 7 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