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华能邯峰电厂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南侧,规划总容量为1320MW,占地面积74.58ha左右。东南方向距峰峰新市区7.5km,东北方向距邯郸市约45km。厂区的东侧紧邻马(头)磁(山)铁路,西侧为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凤煤矿的煤田区,北侧紧邻邢都公路,该公路为省级一级公路,路面宽为9m,南侧为北羊台村。交通运输条件优越。一单元工程建设2×660MW机组。
1.2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如非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均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办事处/一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如果授权函有弄虚作假现象,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将被计入华能集团黑名单),授权函格式见附件1。
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6台600MW及以上电厂机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
2.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投标人;
(3)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0日9:00起至2017年7月14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为代理商还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56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