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喀什地区2017年伽师县米夏乡尤库日塔尔夏村通村油路工程及庭院硬化工程已由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伽师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伽师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施工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2017年伽师县米夏乡尤库日塔尔夏村通村油路工程及庭院硬化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米夏乡境内,施工共分为一个合同段(第一合同段):通村油路工程由7条线路组成,全长为4.179km;庭院硬化工程面积为4000.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有桥梁的工程项目要求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桥梁施工经验)。以上项目投标单位需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②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列为黑名单的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7月 4日至2017年7月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信用信息备案登记表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伽师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两套)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7月9日11:00时,集中地点:伽师县交通运输局门前;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7月9日 16:30 时,地点:伽师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10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伽师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均应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
7.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