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局委托,依法对楚雄州林业局2017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二次招标)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编号:DCZBZC2017[031]。
1.2项目名称:楚雄州林业局2017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 项目预算:200万元。
1.5 采购内容:
(1)承保责任:保险期内,因野生动物损害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符合《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规定的补偿对象及楚雄州2017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等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标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及服务。
(2)保险范围:楚雄州所辖行政区域内符合《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中规定的补偿范围(包括三有动物)。
(3)保险期限:2017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止。
(4)本次采购拟确定一家保险公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谈判响应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谈判响应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楚雄州级财产保险机构(按州保险行业协会确定保费规模前六位财产保险公司,年保费在3000万元以上)。
2.3、谈判响应人应在楚雄州各县市有分支机构。
2.4、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 7 月7 日至 7 月13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