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为紫金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由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2017]12号批复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及县财政统筹配套,招标人为紫金县民政局,招标代理为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测量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 招标人:紫金县民政局
2.2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 工程名称:紫金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2.4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3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包括综合服务楼、悼念楼、骨灰寄存楼、守灵楼、整理房、火化车间、冷库、汽库、宿舍及附属建筑等,各建筑物具体概况如下表(表中数据可能会根据工程需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项目总投资约6030万元,地质勘察、测量和工程设计费共约160.35万元,其中地质勘察为54万元(最终以紫金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为准),测量为10.4万元,工程设计为95.95万元。
序号 |
名称 |
层数 |
建筑面积 |
耐火等级 |
结构选型 |
备注 |
1 |
综合服务楼 |
五 |
8500 m2 |
二 |
框架 |
|
2 |
悼念楼 |
一 |
3000 m2 |
二 |
框架 |
含业务 |
3 |
骨灰寄存楼 |
四 |
2000 m2 |
二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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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守灵楼 |
一 |
1000 m2 |
二 |
框架 |
|
5 |
整理房 |
一 |
1000 m2 |
二 |
框架 |
|
6 |
火化车间 |
一 |
1000 m2 |
二 |
框架 |
|
7 |
冷库 |
一 |
1000 m2 |
二 |
框架 |
|
8 |
汽库 |
一 |
500 m2 |
二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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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宿舍 |
三 |
1000 m2 |
二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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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附属建筑 |
一 |
1000 m2 |
二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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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内容:
(1)测量:对本工程用地范围内进行控制测量及地形测量,编制建设工程测量文件。
(2)勘察:为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布孔图为准)。
(3)设计:为本工程用地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方案设计;为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包括设计红线范围内规划设计方案(含市政、道路、综合管线等)、各主体建筑物(含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强弱电、消防、防雷、、装修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注明:中标人须在工程施工时派出至少一名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指导施工,处理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驻场代表的专业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和业主需要,不同阶段委派不同的专业人员,且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6工程建设地点:紫金县紫城镇林田村原县垃圾处理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或建筑行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当投标人不具备本款3.2和3.3规定的资质时,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以具备本款3.2规定设计资质的申请人为主办方。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
3.6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8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详细资格条件见
招标文件。
4. 报名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时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到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地点: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一楼报名室)。
4.3投标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须知
5.1投标人应于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转账的要求为:应于报名截至前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形式前从本企业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
帐 号:2006002729200095183
汇款时,应在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
紫金县殡仪馆项目勘察测量设计”。
采用投标保函的要求为:银行保函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5.2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标过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此处要求的为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6.1营业执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含二维码的复印件)。
6.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3 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4 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复印件(复印件放在报名材料中,原件单独提交)。
6.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
6.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7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8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明:(1)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一式三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2)报名资料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以上报名材料中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9日10时30分,地点为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一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如各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