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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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批复文号普发改[2017]35号、普发改行审[2017]16号批复单位普宁市发改局招
项目名称 |
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批复文号 |
普发改[2017]35号、普发改行审[2017]16号 |
批复单位 |
普宁市发改局 |
招标人 |
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 |
项目所在地区 |
揭阳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监理 |
公告内容 |
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监理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7]35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7]16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9416m2,总建筑面积34620m2。其中综合住院楼24360m2,综合楼5950m2,地下停车场4030m2,连廊以及院区内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主要是综合住院楼,综合楼,地下停车场,连廊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内;
施工监理服务时间:76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普宁市以外监理企业需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2.报名时应提供:
(1)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7)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8)普宁市以外监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在2017年 7 月 13 日 下午4: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人民币 壹万元 正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并向招标人获取收据(报名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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