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G524(S203海新线)海宁段2017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已由浙公路复〔2017〕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省海宁市公路管理段,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实施路段为G524(S203海新线)海宁段,为一级公路,路基均宽50.0米,路幅布置为:10.0m(中央分隔带)+2×12m(行车道)+2×3.0m(侧分带)+2×5.0m(辅车道)。实施路段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标段划分、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项目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内容:
G524(S203海新线)海宁段2017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实施路线起点桩号为K27+897~K29+490全幅,实施里程单幅计3.186公里。修复方案:对行车道(12米)进行大修处理,采用铣刨原路面沥青面层10cm后,将原17cm基层就地冷再生成(厚度为20cm),再加铺22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cmAC-20沥青混凝土+5cmAC-16改性沥青混凝土。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施工公路养护工程费约1266万元。
2.3 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4 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及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7月6日,下午15时至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