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安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货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1-2 双排座货车 1辆
备注:投标人必须同时对序号1-1、1-2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需包含车辆销售);
3.2制造商投标的,其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 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计算);
3.3代理商投标的,其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且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 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计算);
3.4所投车型必须已经过国家工信部网站公告许可,且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3日16:00分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