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为国道315线叶城至莎车段公路工程等4个公路项目,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公路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流标第二合同包进行国内公开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为国道315线叶城至莎车段公路工程等4个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项目为本批次招标的第二合同包。
各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公路等级、路线长度)、投资总额、审批单位、合同包划分、工作内容情况详见表1。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交通运输类)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3.4参与过本次招标各合同包中所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所在合同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的投标。
3.5 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四个合同包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一 |
G314线乌什塔拉-紫泥泉段公路改建工程 |
国道217线128团至塔岔口段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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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S311线伽师-疏勒公路工程 |
国道315线叶城至莎车段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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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国道335线伊吾至口门子段公路工程 |
四 |
S214线疏勒-英吉沙公路工程 |
国道315线吐尔尕特口岸康萨依大桥工程 |
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4个合同包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被授予2个合同包(包含2017年5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的G312线清水河镇过境段公路工程等8个项目4个合同包和本批次4个合同包,共计8个合同包最多允许中2个合同包),投标人在不同合同包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和设备可以重复或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下列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环境监测站须提供所属的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电子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 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4.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7月31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 时 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2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