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内容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受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的委托,对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7-20-029
2.2招标范围: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支队现有143辆装备车购买1个年度的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服务期: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本项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经保监会批准经营车辆保险)。
3.3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必须获得独立法人授权并在普洱市有常驻机构或分公司。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保险服务人员须为本公司工作人员,并提供拟投入所有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