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307线高沙窝至古窑子段公路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307线古窑子过境段公路中央分隔带硬化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3]554号文件和宁发改审发[2015]171号文件及宁夏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3]564号文件和宁交函[2015]4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国家补助和自筹三部分组成,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道307线高沙窝至古窑子段公路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307线古窑子过境段公路中央分隔带硬化工程
2.2工程地点:宁东镇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对国道307线东湾至古窑子段一级公路(13.368公里)、国道307线鸳冯公路连接线一级公路(16.681公里)和国道307线古窑子过境段一级公路(7.85公里)中央分隔带进行硬化。全线中央分隔带硬化处理27.589公里。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内容为中央分隔带硬化。预计工期:5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
能力 提供近三年( 2014年、 2015 年、 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企业
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项目开工时间在2012年1 月1日(含)之后)成功地完成过(已通过交工验收)1个里程不小于3公里的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的业绩。
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
信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