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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7、1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项目(1、5标段重发)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为天津地铁7、1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项目(1、5标段重发),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

 1、招标条件

  本为天津地铁7、1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项目(1、5标段重发),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天津地铁7、1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项目(1、5标段重发)
2.2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7、1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项目(1、5标段重发),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
一标段: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标段)。招标范围:全线的线路、限界、轨道、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综合监控、安检、自动售检票、自动扶梯与、站台门、景观和装修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5标段)。招标范围:福安大街站~东北角站(不含)的建筑、结构、综合管线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4计划审查周期:2017年8月1日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认定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及相关工程)
(3)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2 日 16 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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