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昆明主城第一、三、七八、九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提标改造实验示范工程--第一水质净化厂子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主城第一、三、七八、九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提标改造实验示范工程-第一水质净化厂子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昆发改地区〔2017〕167号)和《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主城第一、三、七八、九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提标改造实验示范工程-第九水质净化厂子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昆发改地区〔2017〕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昆明市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昆明市第一、三、七八、九水质净化厂出水主要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应用“孢子转移技术”实现现有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段出水总磷指标≦0.05mg/L的治理目标,设计规模合计约58.5万m3/d。工程投资约6亿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017年10月31日前设备供货需到达现场。
2.5招标范围:昆明主城第一、三、七八、九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提标改造实验示范工程--第一水质净化厂子项目施工招标,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真实、有效,投标人需获得主要国内孢子转移一体机设备制造厂家或设备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设备代理商(经销商)需具有进出口资格证(此设备授权要求不作为施工阶段设备厂家授权的唯一依据,最终设备授权要求根据施工阶段《招标文件》及《技术规定》的要求确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内至少有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第四条要求“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应当在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文件中载明: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7-06 17:14 至 2017-07-1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