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汽轮机转子动平衡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7月10日9:00起至2017年7月14日17:00止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汽轮机转子动平衡处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汽轮机转子动平衡处理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内。
1.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达拉特电厂#8汽轮机高中压转子和低压Ι转子返原厂上海汽轮机厂进行动平衡处理项目。
1.3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工期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要在大修前15天内完成准备工作,该项目施工期限为20天。具体以电厂方检修指挥部的整体检修进度为准,且不得影响检修总工期。要求检修时间在设备运走后 20日之内能返回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满足招标方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 2.1投标方必须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具有600MW汽轮机转子动平衡业绩合同至少一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0日9:00起至2017年7月1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2.2 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1.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2000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1.2开标时间为2017年08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4.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