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扎嘎斯台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QJYZX-2017GC018SG
1.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旗扎嘎斯台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已以由赤峰市发改和改革委员会、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林业局、赤峰市农牧业局、赤峰市水利局以赤发改西开字[2015]9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扎嘎斯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扎嘎斯台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
2.2建设
2.6工 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 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
3.3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若企业未“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3、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4.4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4.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6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4.2—4.5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5.2、报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02日09时00分,地点为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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